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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百年 | 党史百年回眸——1953年

2021-05-22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

为发展同新兴民族独立国家尤其是邻近的民族独立国家的关系,1953年12月,我国政府在同印度就两国间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印度与中国西藏地方关系问题的谈判中,首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其表述后来确定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突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的有力武器,不仅成为我国对外政策的基石,也逐渐在国际社会中被普遍接受,为推动建立公正合理的新型国际关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

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们国家的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许多新的问题。党领导人民继续前进,需要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1952年底,土地改革基本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顺利实现,朝鲜停战谈判双方在主要问题上达成协议,战争可望不久结束。这表明,我国已具备了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条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党中央经过将近一年的酝酿,形成和提出了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这就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明确地向全国人民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任务。这是党在历史的关键时刻采取的一个重大战略步骤。

过渡时期总路线提出后,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在党内迅速统一了认识,也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成为团结和动员全国人民共同为建设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的新纲领。全党和全国人民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任务上来,兴高采烈地迎接和投入新中国大规模、有计划的经济建设的高潮。

第一个五年计划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起步

制定一部切实可行的发展国民经济的中期计划,是完成过渡时期总路线规定的工业化主体任务的重要步骤。实现国家工业化,是党领导各族人民实现国家独立和富强,使中国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必由之路。

为准备进行有计划经济建设,我国从1951年着手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从1953年开始,经济建设工作有计划地在全国展开。全国城乡迅速形成参加和支援国家工业化建设的热烈氛围。新中国几乎每一天都在发生改变。工业建设战线喜报频传。1953年12月,鞍山钢铁公司的三大工程—大型轧钢厂、无缝钢管厂、七号炼铁炉举行开工生产典礼。包头、武汉的大型钢铁企业先后开始施工。限额以上的较大项目,平均每天都有一个开工或竣工。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基础工业部门一个个建立起来,一大批工矿企业在内地兴办。旧中国重工业过分落后的面貌和不合理布局大大改观。五年间工业生产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一百年。新中国迅速从废墟上站起,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奠定了基础,为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军队和国防的现代化建设

建立巩固的现代化国防,建设一支强大的正规化、现代化的革命军队,是党在新中国成立后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特别是经历了抗美援朝战争,中央军委系统总结了同高度现代化装备的美军作战的经验,推动人民解放军适应现代化战争的要求,逐步实行由单一军种向诸军兵种合成军队的战略转变。

建设正规化、现代化的革命军队,必须加强党的领导。1954年4月,中共中央、中央军委颁布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这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发挥人民解放军作为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坚强柱石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国防工业建设,提高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的现代化水平,1953年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并审定了国防工业“一五”建设计划的安排。1955年1月,中共中央、毛泽东作出发展原子能事业、研制原子弹的决定。1956年3月召开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首次明确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为人民解放军执行战备任务和进行军事训练指明了方向,使军队正规化和国防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来源:《天天学习天天读》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