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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

2017-06-27

       债转股,是指我司作为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我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我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2016年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及其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主要明确以下内容:一是降杠杆的总体思路;二是降杠杆工作遵循市场化、法治化、有序开展、统筹协调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依规开展降杠杆工作;三是降杠杆的具体途径;四是降杠杆的政策环境与配套措施。
       市场化债转股是降低企业杠杆率的重要举措,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防风险的重要结合点,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杠杆率,增强企业资本实力,防范企业债务风险,有利于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增强竞争力,有利于推动企业股权多元化,促进企业改组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